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協會、投資促進局,各全國性行業協會,有關投資機構、投資咨詢機構、工程咨詢機構、企業集團及企業,本會會員單位:
為增強項目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意識,樹立新的投資價值觀念,促進企業提高投資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投資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推動作用,中國投資協會自2006年創辦了推介表彰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服務活動,得到了社會及業界的廣泛認可。2009年12月,經國務院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確認,推介表彰國家優質投資項目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系統保留的全國性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
2018-2019年度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推介表彰活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創新第一動力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以科技創新引領全面創新,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精神,在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過程中繼續堅持以結構調整、節能環保、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為導向,進一步發揮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在投資領域中的示范作用和引領作用。2018-2019年度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推介表彰活動自2018年4月份開始啟動申報推介、審查審定等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介表彰相關條件
(一)必要條件
1.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表彰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投資項目,推介表彰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須符合法定的投資立項程序,經過投資主管部門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具有獨立的生產能力或使用功能的投資項目。
2.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類的項目。
3.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須在使用功能、結構安全、環境保護等內在質量以及外部實物質量上應達到或超過該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主要指標。
4.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須在工程施工期間無重大傷亡事故和違法事件。
5.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須是竣工驗收合格后,經過一年以上試生產運營,情況正常的投資項目。
6.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須是自申報之日計算三年內完成的投資項目。
根據《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審定標準》,專家審查委員會對投資項目進行評價時,符合全部六項必要條件的項目給予60分。
(二)優先條件
專家審查委員會在審查申報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時,優先考慮在自主創新(含體制創新、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等)及綜合效益(含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生態效益等)方面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
1.自主創新及綜合效益達到同類同期項目國內先進水平。
2.自主創新及綜合效益創同類同期項目國內紀錄水平。
3.自主創新及綜合效益達到同類同期項目國際先進水平。
4.自主創新及綜合效益創同類同期項目世界紀錄水平。
根據《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審定標準》,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價時,將依據其自主創新及綜合效益水平,給予1-40分的加分,滿分100分。
二、推介表彰工作程序
(一)申報
國家優質投資項目應由項目單位進行申報,其中含由多個投資主體共同投資的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表》(表式見附件一);
2.提供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簡本;
3.提供投資項目的有關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
4.提供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總結報告;
5.提供投資項目的代表性照片5張;
6.實行后評價的投資項目需提供后評價報告簡本;
7.編寫《投資項目簡介》(表式見附件二),篇幅限在2500字以內。內容包括:項目名稱、申報單位、推介單位以及項目簡介、主要特點、綜合效益等,其中包括投資項目自主創新的主要特點和綜合效益水平與國內或國際同類同期投資項目的比較數據并說明是先進水平還是紀錄水平的有關內容(可參照范文編寫)。
所有申報材料均用A4紙規格打印成冊,一式兩份。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供電子版。
(二)推介
1.推介資格: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推介由各省、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投資促進局以及投資協會,全國性行業協會,投資機構、投資咨詢機構、工程咨詢機構、中央企業、企業集團以及我會各專業委員會負責。申報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單位可向上述具有推介資格的單位或部門申請推介。
2.推介方式:對符合推介條件的投資項目由推介單位或部門在《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表》上簽署推介意見后由項目單位連同有關申報材料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一并報我會國家優質投資項目推介表彰辦公室。
(三)核實
推介表彰辦公室收到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推介材料后,將組織專家審查委員會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依據《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審定標準》對推介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必要時將到項目申報單位現場進行核實。對于符合《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審定標準》的項目,由專家組組長在《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表》上簽署核實意見。
(四)審查
推介表彰辦公室將通過核實的材料報專家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專家審查委員會依據《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審定標準》對申報項目進行打分評價。對于不具備全部必要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淘汰;對于具備全部必要條件的申報項目由專家審查委員會根據優先條件評價標準進行打分。算術平均分超過70分的項目即視為審查通過,由主任委員在《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表》上簽署審查意見。
(五)公示
經過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將在全國性的報刊雜志和我會網站進行一周的公示。對于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投資項目,將由推介表彰辦公室及時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報專家審查委員會進行裁定。
(六)審定
審定委員會對于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采用表決方式進行審定。經投票表決,出席會議1/2以上委員同意表彰的項目為通過審定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其中:表決通過審定的90分以下的項目將授予“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獎”;從表決通過審定的90分以上的項目中確定是否授予“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特別獎”。通過審定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由主任委員在《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申報表》簽署審定意見。
(七)備案
通過審定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由我會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管投資的部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八)表彰
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表彰工作由我會召開表彰大會,向獲得“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特別獎”和“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獎”的項目單位頒發“金鷹”獎杯和證書。
(九)宣傳
對于獲獎的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由我會編輯出版《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紀念冊》;通過我會等官方網站及中央電視臺、新華社等全國性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
(十)推廣
我會將組織本次獲獎單位及有關單位召開投資管理經驗交流會以及組織獲獎單位現場觀摩學習,總結推廣項目單位可供借鑒的經驗,促進全社會投資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推介表彰工作安排
國家優質投資項目推介表彰活動,分為申報推介、審查審定、表彰宣傳、經驗推廣四個階段,具體工作進度安排如下:
(一)申報推介階段:2018年4月至10月
(二)審查審定階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
(三)表彰宣傳階段:2019年4月至8月
(四)經驗推廣階段:2019年9月至12月
四、推介表彰有關說明
1.為增強國家優質投資項目表彰的激勵作用,在表彰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項目單位的同時,表彰有關項目主要負責人和主要參建單位(即: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投資咨詢機構、工程咨詢機構),頒發證牌和證書,并在《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紀念冊》以及在全國性主流媒體和我會網站進行宣傳報道,以示鼓勵。
2.為體現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推介作用,在表彰國家優質投資項目項目單位的同時,公布國家優質投資項目推介單位名單并在《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紀念冊》以及在全國性主流媒體和我會網站進行宣傳報道,對于推介工作突出的單位將進行表彰,頒發證牌,以示鼓勵。
3.國家優質投資項目的推介表彰活動是我會長期無償為企業服務的一項社會公益活動。申報、推介、審查、審定以及表彰工作不收取費用。
4.推介表彰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中國投資協會國家優質投資項目推介表彰辦公室
聯 系 人:宋曉麗、楊金環
聯系電話:010-6390974718611725232 13811628022
傳 真:010-6390974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賓館1006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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